挥发性有机物(VOCs)作为臭氧和细颗粒物(PM2.5)的重要前体物,其治理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。2021年,在“十四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VOCs治理工作被推向更深入、更精准的阶段。本文将系统阐述2021年VOCs治理工作的核心重点,为企业提供应对策略,并汇总梳理各地攻坚方案要点,特别针对机械制造及原辅材料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分析。
一、2021年VOCs治理工作重点
- 源头替代的深化与推广:政策核心从“末端治理”进一步转向“源头削减”。重点推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(如水性、粉末、高固体分、无溶剂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等)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对溶剂型原辅材料的使用实施更严格的限制。
- 过程控制的精细化与无组织排放管控:强化对VOCs物料储存、转移、输送、生产、使用等全过程的密闭化管理。重点针对敞开液面逸散、工艺过程泄漏、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泄漏等进行排查与整治,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技术。
- 末端治理的效率提升与适宜技术选择:淘汰单一低效的治理设施(如仅采用低温等离子、光催化、光氧化等)。推动建设适宜高效的处理设施,如吸附浓缩+燃烧(RTO/RCO)、吸附回收等,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,确保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。
- 监测监控能力的强化:推行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施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。鼓励重点园区和企业配备便携式监测仪器,开展厂区及边界监测,提升溯源与精准治理能力。
- “一企一策”方案落实与台账管理:要求涉VOCs排放企业,特别是重点企业,必须制定并实施针对性治理方案。建立完善的含VOCs原辅材料采购、使用、治理设施运行、废弃物处置等台账,实现全过程可追溯。
二、企业应对策略建议
- 主动开展排查评估:对照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-2019)等,全面排查自身在源头、过程、末端各环节的薄弱点,识别主要排放源和关键控制节点。
- 科学制定升级计划:基于排查结果,统筹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,制定切实可行的升级改造计划。优先考虑源头替代,若暂时无法替代,则加强过程管控并升级末端治理设施。
- 强化内部管理:设立环保专员,负责VOCs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、台账记录与数据报送。定期开展员工培训,提升全员环保意识与操作规范性。
- 关注政策与技术支持: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最新排放标准、治理技术指南、资金补贴政策等。积极与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对接,选择经工程实践证明有效的治理技术和设备。
- 融入园区/区域共治:积极参与园区统一的VOCs监测、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,探索集中喷涂、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理等“绿岛”模式,降低个体治理成本。
三、各地VOCs攻坚方案要点汇总(2021年度导向)
各地方案均在国家框架下,结合本地产业特点细化:
-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:聚焦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,夏季实施错峰生产调控。要求OFL(臭氧生成潜势)高的物质重点控制。
- 长三角地区:强化精细化管理,推行“源头-过程-末端”全链条管控。上海、江苏等地大力推动低VOCs含量产品替代,浙江深化“一厂一策”治理。
- 珠三角地区:强调科技支撑与精准治污,加强VOCs组分监测分析。广东重点整治家具、制鞋、汽车制造等行业,推广自动化、智能化涂装生产线。
- 成渝地区及其他重点区域:加快补齐VOCs治理短板,严控新建项目VOCs排放量,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。
四、机械制造及原辅材料领域特别关注
- 机械制造(尤指涉及表面涂装环节):
- 源头:大力推广使用水性、粉末涂料,工程机械、钢结构等行业率先替代。
- 过程: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、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,提高涂料利用率;加强喷涂、流平、烘干工序的密闭收集。
- 末端:根据废气浓度、风量,优先采用吸附浓缩+燃烧技术或直接燃烧技术。
- 原辅材料生产与使用方:
- 生产者(涂料、油墨、胶粘剂、清洗剂等):加速产品结构绿色升级,明确产品VOCs含量并附符合性声明。
- 使用者(所有涉VOCs企业):建立采购准入制度,优先采购低VOCs含量产品。保存好成分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,作为台账重要组成部分。
****:2021年的VOCs治理工作呈现出“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”的鲜明特征。企业唯有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谋划,从源头抓起,实施全流程综合治理,并紧密跟进地方具体部署,方能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。建议企业务必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官网获取最新、最权威的攻坚方案文本,以确保合规运营。